胡润研究院2017年发布的《中国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需求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财富市场属于典型的“新富”市场,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带来的时代机遇,创业者们纷纷登上商业舞台,形成下海经商的浪潮,这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私人财富增长最快的国家。随着创富一代年龄的增长、子女的成年和个人财富体量的不断增长,财富持有人的财富传承需求日渐凸显。在国家经济增长缓慢,资本市场下行的市场大背景下,高净值人群在投资产品的选择上不可再一味地追求高收益,而应该更加多样化,从而满足不同的财富需求;在财富传承工具的选择上,也应该根据自身财富和家庭情况选择合适的传承工具。一般情况下,人们希望选择的财富传承工具能在财产安全隔离、灵活传承、隐私保护、税务规划等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可以保证障财富的稳健和增值,另一方面可以激励下一代,实现家族文化的传承。以下主要对遗嘱、保险、赠与、家族信托和珠宝等几种主要的财富传承工具做逐一分析。
遗嘱
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方式的一种,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遗嘱后,即使遗嘱人发生意外,其继承人也会按照遗嘱的内容分享财产。遗嘱作为财富传承的一种工具,具有直接、形式简便的优点,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局限性:
·遗嘱的效力风险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颁布于1985 年,随着时间的推进,现行立法从订立、执行到继承中各个环节的规定已经难以满足现实中出现的各类需求。如围绕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设立的形式要件等经产生真伪等法律效力问题纠纷,争议较多;遗嘱的形式效力存在优先性限制,公证遗嘱无论是否符合遗嘱人意愿,其效力都在其他形式的遗嘱之上。
·遗嘱无法隔离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债务,无法实现家庭财富与企业资产的有效隔离。一般而言,若遗嘱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尚有税款未缴纳,则相应的债务和税款需要在其遗产范围内予以扣除,若其遗产尚有剩余,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如果企业家未将家庭资产和企业资产区分开,那么因企业经营或者个人担保等产生的债务纠纷将会给家庭财富带来风险。
·遗嘱只解决了一次性财富分配的问题,无法对继承人产生支出约束,更无法解决财产运用、有效传承的深层次问题,家族财富的传承受限于继承人的能力与意愿,那么遗嘱人遗留下的财富就很有被继承人挥霍的可能,从而不能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
·遗产在继承中可能需要承担高额的遗产税,因为缺乏税务方面的规划与统筹设计,容易发生财富损耗。2013年9月28日,征收遗产税被写入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此种财富传承工具将使继承人面临遗产税的巨额财务负担。
·遗嘱人的遗产信息通常被公开化、透明化,难以实现对遗嘱人的隐私保护。
保险
保险是投保人根据保险的规定,向保险人支付合同中约定的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该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由于目前我国保险业相关立法较为完善,商业保险品种多样,在高净值人群中的接受度也较高。在财富传承方面,保险的优势在于有众多专业的保险机构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而保险本身在税务筹划、债务隔离、信息保密方面有其特殊的优势。比如,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下,保险赔付的保险金不具备遗产税或者其他资产方式存在的税费,能够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财富所有人能够通过保险指定受益人,即传承对象,确保继承人的被继承财富不会被其他人所窃取,受益资产免受债权人追索,在一定法律范围内实现债务隔离;在财富所有人将资产转移给受益人之后,其他个人或机构一般不能从保险公司公开查询,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财富继承者的个人隐私。与此同时,保险还会对受益人的财富支配权进行约束,要求受益人进行定期支取,实现了财富传承的有效性。
尽管有以上优点,保险在财富传承方面也存在一些局限:
·保险管理的财产仅限于资金,不适用于股权、不动产、非现金类其他金融资产等其他非资金类财产。因此,保险仅能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辅助手段,主要用于对传承人提供基本保障和过渡性资金支持。
·保险管理财产效率较低。保险本身属于风险控制工具,而非资产管理工具,即使分红型保险,其收益也相当有限,与储蓄相比相差无几,从资金的运用与管理来看,保险并不适合作为资产管理工具。同时,保单购买后流动性较低,不易变现,无法实现诸如企业代际传承等更多的财富传承目的,不适合作为主要的资金管理方式。
·与遗嘱相同,保险仅完成了简单的财富传承,财富的有效传承及家族财富管理的问题同样受到被保险人能力与意愿的限制。
赠与
赠与传承方式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的行为。由于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我国公民可以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其个人以外的任何个人和机构。赠与行为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法律程序完成。赠与行为容易执行,且能在一定额度内免征赠与税。但也存在以下局限性:
·缴纳的相关税收较多
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在于一是免征赠与税的额度过低,往往不能满足高净值人群的需求;二是赠与可能需要缴纳的税较多,比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赠与中可能涉及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 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家族企业的股权转让过程中也可能有较高的税务成本。
·赠与的撤销权受限
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撤销权作出了限制,明确了公益性质的捐赠协议成立且合法有效前下,捐赠不能撤销。我国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赠与就难以被撤销。此外,即使属于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的情形,也可能出现举证困难等问题而难以成行。因此,赠与行为、尤其是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行为一旦完成,相关可能权利因此受损的人想要获得救济会非常不易、成本也会非常高。
·保密性不强。赠予可能会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明确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个人,一旦为共有,财产的处分便会受到限制。
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主要指个人或者家庭委托信托机构,使其代为管理或者处置家庭财产,以此实现财富所有人对于家族财富的规划以及财富传承目标。相对于其他财富传承手段,信托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成熟的立法环境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对资产类型多、传承周期长、财富总量大、需要延续企业控制权的高净值人士来说,家族信托有着绝对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信托财产能够实现全面的风险隔离。信托财产一旦转移给受托人,即通过进入信托法律关系建立的与委托人财产和受托人财产的双向隔离机制,使得企业和家族财产独立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家庭成员的个人能力、婚姻、债务、刑事追索等原因导致企业或家庭财产受损,从而使家庭成员能够持续、安全的从信托财产中受益,从而保障基本生活
·防范税务风险。财富持有人可以通过信托架构设计合理避税,比如以企业所有权设立信托而仅保留企业的控制权,这样就可避免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负;也可以通过长期存在的信托来规避多代传承的税务问题。
·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家族信托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合意设立,无需事前审批,私密性较强。而且信托合同无须登记,亦不用公开给公众查阅。除特殊情况外,受托无权向外界披露信托财产的运营情况等信息。因此,家族信托所涉及的家族财富的信息等均会被严格保密。
虽然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中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存在局限:
·境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乏具体操作规定。我国《信托法》未对信托财产登记机构、种类、手续和登记后的法律效果问题给出具体的细则,特别是针对我国高净值家庭大量持有的股权和不动产登记与转移制度,已经成为家族信托突破现金类别的主要障碍。
·境内信托配套法律制度不足。家族信托的落地往往涉及到公司法、继承法、税法等多个相关法律或监管办法,目前中国在配套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涉及信托事务的处理规定或指导原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
·境内信托税收制度不明确。我国的遗产税尚未正式出台,信托设立和分配的相关税收也尚无定论,这些对于家族信托设立的税务规划产生安全隐患。
·中国版CRS的执行使离岸信托优势消退。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已经正式启动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中国版CRS)的相关程序。CRS具有“穿透审查”的功能,对于在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设立海外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不能绕过CRS审查。在CRS的影响下,离岸信托作为信息而被申报,这部分人群的财富隐私将被曝光,再想通过离岸金融来达到隐藏资产、逃税、避税将变得非常困难。
珠宝
一直以来,珠宝作为承载金钱和情感双重价值的载体成为财富传承的上佳选择。而从古至今,被称为“宝石之王”的钻石不但是资产保值、财富积累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市场不稳定、政治动荡时代最安全的保值工具之一,蕴藏着大量的财富增值机会。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增长放缓,投资市场持续低迷、反复震荡的市场背景下,作为一种具有消费、投资、审美和文化等多维价值的新兴投资资产,钻石已经成为部分财富持有人优化资产配置、规避市场风险、稳定投资收益以及实现财富传承的重要选项。与其他财富传承工具相比,钻石在保值增值、风险隔离、税务优化、隐私保护以及精神传承方面具有特殊优势:
·钻石和黄金等贵金属一样,能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受储藏量、发掘以及开采能力的制约,又伴随着钻石需求的逐年增长,天然钻石的升值潜力巨大。钻石天然的稀缺性,若能长期持有并世代相传,其保值增值的空间将是其他财富传承工具所不能比拟的。
·虽然我国的遗产税政策还未落地,但从国外现行的遗产税政策和我国前期的遗产税征收草案来看,钻石都未被列入计税对象,因此可以规避未来高额的房产税和遗产税风险,从而优化财富持有人的税务结构。
·在个人财富统计中,钻石作为隐性资产而不被公布,无需进行税务与资产权属登记,成为个人比较安全隐秘的财产。当财富持有人的其他财产因为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遭到损失时,钻石可以被轻松转移、变卖从而实现财富保全。另外,《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国版CRS)规定的排查对象主要是金融类账户,像一些非金融类资产,如珠宝、艺术品、字画并不在审查范围内,能有效保护财富持有人的隐私。
·中国文化历来重视传承,财富持有人希望寻求能给下一代长久留存的“传家宝”。钻石因为质地坚硬又被赋予各种情感和文化价值而成为家族精神传承的理想载体。
另外,钻石银行、钻石交易所等流通平台的发展,给了钻石良好的变现及流通渠道,加上部分商家提供的钻石回购服务,钻石的变现渠道将不再是制约钻石流动的一大难题。但钻石作为财富传承工具仍存在一定的局限:在传承过程中,钻石的传承方式相对较灵活,没有法律和人为方面的制约。若子女随意挥霍将钻石拿去变卖,将不能实现将家族精神世代传承的初衷。
经过上文对财富传承工具的逐一分析可以看出,以上传承工具各有优劣。那么,在传承方式的选择上,财富持有人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种或多种传承工具搭配组合,从而以最低成本满足自己的财富传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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